秦某诉张某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案
案由: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1990)卢法民字第94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1年08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黄小朋 单位:
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而案中的协议却是以“遗赠书”为题。如果是遗赠的话,那么基于两个遗赠人中的一个已死亡而部分生效,若未附带义务,那原告肯定败诉;若附带有义务,而查明被告为获得遗赠确已履行义务,那被告还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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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1990)卢法民字第948号。
2.案由: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3.诉讼双方
原告:秦某,女,82岁,上海长虹灯具厂退休工人。
诉讼代理人:谢霖上海市徐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秦某1,女(系秦某外甥女),50岁,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学院工作。
被告:张某,男,51岁,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薛文瑾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小朋;代理审判员:吕建国;人民陪审员:吴月珍
6.审结时间:199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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