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诉烟台市黄海拆船厂探摸测量施工合同费用纠纷案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本局法律顾问室

烟台市拆船公司

文书字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2)鲁法经上字第8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2年10月06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姜明川 单位:
1.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本案涉及到的管辖权问题主要是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所谓专属管辖是指根据案件的性质、特征,法律明文规定某一类案件只能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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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青岛海事法院(1992)青海法海商字第3号。
二审判决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2)鲁法经上字第89号。
2.案由:探摸测量施工合同费用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
法定代表人:段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张俊天,本局法律顾问室主任、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高某,本局助理经济师。
被告(上诉人):烟台市黄海拆船厂。
法定代表人:梅某,厂长。
委托代理人:范某,烟台市拆船公司副经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青岛海事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瑞杰;审判员:陈玉盛李旭东。
二审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于维兰;审判员:冷绍民;代理审判员:崔庆荣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2年6月29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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