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义乌市客货运输公司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案由: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义乌市客货运输公司上海托运点

义乌市轻工纺织工业供销公司

义乌市司法局

义乌市律师事务所

金华日报社

文书字号:
金中法(1992)经上字第12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2年11月2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丁铧 单位:
本案焦点之一是确定该纠纷是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争议还是经济合同纠纷,应否属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目前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不外两种,一是经济责任制的承包。即以企业为承包方,以主管部门或另一企业为发包方的集体承包。其承包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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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1992)义法经字第105号。
二审判决书:中法1992)经上字第128号。
2.案由: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王某,义乌市客货运输公司上海托运点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陈某,义乌市轻工纺织工业供销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华某,义乌市司法局干部。
被告上诉人):义乌市客货运输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某,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戚关森义乌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某,华日报社记者。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清潮;审判员:陈文忠斯根成。
二审法院:浙江省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员:丁华;审判员:姜建新;代理审判员:宋耿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2年6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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