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教文设备总公司申请破产还债案
法官解说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经济纠纷案件。审理好这类案件,直接关系到经济审判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法人制度提供法制保障的问题。受诉法院适用现行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展开

(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1992)黄法经字第539号。
2.案由: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
3.当事人
申请人:上海科教文设备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某,该公司经理。
清算组组长:戴某,上海新华书店黄浦区店副经理。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应生;审判员:罗卫平;代理审判员:韩建鸣。
6.审结时间:1992年12月2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