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澳龙制品有限公司诉江西省进出口公司购销合同质量纠纷案
案由:
行纪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澳强公司

江西省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92)经上字第3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2年12月1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吴礼洪 单位:
本案是一起涉外购销合同质量纠纷。在处理时,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根据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双方签订的成交确认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一、二...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1992)经字第20号。
二审判决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92)经上字第33号。
2.案由:购销合同质量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澳大利亚澳龙化工制品有限公司(Austrialia Long Ltd)。
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某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澳强公司经理。
被告(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进出口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某,干部。
委托代理人:张美瑗江西省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进;代理审判员:曾新民涂根香。
二审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朱智光;审判员:熊春安;代理审判员:李武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2年4月29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2年12月14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