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运输毒品案 死刑复核程序
案由:
交通运输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3)云高刑一字第200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3年06月0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吴绍吉 单位:
毒品泛滥是当今世界的一大公害,近几年来,国际贩毒活动乘我国改革开放之机,逐渐侵袭我国,使在我国已基本禁绝达三十多年的毒品犯罪活动又死灰复燃,并且在部分地区呈蔓延之势。为了控制住这股毒品蔓延的势头,我国立法机关在刑法典有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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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法院判决书:云南省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3)曲刑初字第11号判决书。
二审法院判决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3)云高刑一字第200号裁定书。
2.案由:朱某运输毒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曲靖分院,代理检察员张永东。
被告人(二审上诉人):朱某,女,42岁,汉族,云南省嵩明县人,列车乘务员。1992年10月28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陈德武云南省曲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花德;审判员:王德鉴;代理审判员:李强明。
二审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学孟;审判员:潘桂雨;代理审判员:余大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3年3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3年6月8日(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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