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毛纺织厂申请破产案
法官解说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法院适用审判职能审理破产案件,对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和企业的优胜劣汰,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本案中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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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1993)民破字第1号。
2.案由:申请破产。
4.诉讼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桑健;代理审判员:蒋根军、孙健风。
6.审结时间(破产程序终结时间):199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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