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某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案
案由: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2002)德林刑初字第5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03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曾华海 单位:
本案处理涉及以下两个问题:
1.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罪与收购赃物罪的区别。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罪从广义上讲是收购赃物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刑法特设这一个新罪名,体现了我国加大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罪与收购赃物罪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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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2002)德林刑初字第59号
2.案由: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章某,男,1970年7月28日出生于德化县,汉族,农民。因本案于2001年12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逮捕。2002年1月11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黄华峰福建省泉州市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成良;审判员周志忠张艺丽
6.审结时间:200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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