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某等贩卖、运输毒品案
案由:
投毒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青刑终字第10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11月12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李建青 单位:
1.毒品犯罪案件同其他犯罪案件比较,有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毒品犯罪案件因毒品的来源和去向不易查清,有的同案犯或者在逃,或者在境外,被告人提供的货主姓名、地址不实、不详,很难查清全案的来龙去脉,有的案件甚至可能会被长期“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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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2)东刑初字第29号
二审判决书: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青刑终字第102号
2.案由:贩卖毒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员马文祥,代理检察员卢宗祥、李雪梅
被告人(上诉人):康某,经名木某,男,1972年出生于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东乡族,系甘肃省临夏市农村信用联社职工。2001年12月4日被依法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马福祥西宁市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马某,经名舍某,男,1971年4月16日出生于甘肃省和政县,东乡族,住甘肃省临夏市画寺街12号,农民。2001年12月4日被依法逮捕。
一审辩护人:阎青春王应喜金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徐光汇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爱民;审判员祁昌生;代理审判员王平
二审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新林;审判员林婷;代理审判员全武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2年7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11月12日(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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