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案由: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泉州市看守所管教一中队

福建泉州致一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泉刑终字第76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12月2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江农 单位: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是以一罪论处还是应实行数罪并罚的问题
本案被告人杨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同时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本案在起诉和审理过程中,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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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2002)鲤刑初字第192号
二审裁定书: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泉刑终字第760号
2.案由: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男,1952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泉州市洛江区,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泉州市看守所管教一中队中队长,捕前系泉州市看守所提审收押中队科员,家住丰泽区。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2年4月26日被“两规”,同月29日被刑事拘留,5月10日被逮捕。
辩护人:吴家雷福建泉州致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江农;审判员梁志谦;人民陪审员吴少彦
二审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傅孙明;代理审判员陈希进许新民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2年9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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