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中国建设银行石景山支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储蓄合同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

行办公室

北京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民终字第819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3年12月2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鹏 单位: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储蓄合同纠纷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类型案件,而且一般具有疑难、复杂的特点。随着诸如储蓄磁卡、ATM、POS机等货币电子化的新技术运用到储蓄业务中,所产生的法律问题更为复杂。本案所涉及的在异地通存通兑的方式下产生的储蓄合同纠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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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02)石民初字第100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民终字第8199号。
2.案由:储蓄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周某,男,1958年出生,汉族,无业,住石景山区。
诉讼代理人:付某,女,1976年出生,汉族,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住北京市。
诉讼代理人:高某,男,1973年出生,汉族,北京大学学生,住北京市。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石景山支行。
法定代表人:张某,行长。
诉讼代理人:王某,男,1971年出生,汉族,该行办公室副主任,住石景山区。
诉讼代理人:丁然北京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鹏;审判员:吴淑嫦;人民陪审员:冯凤增。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佩瑶;代理审判员:肖伟刘彧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3年3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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