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信义运输有限公司诉饶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案 货运合同
案由: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2003)金民初字第50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3年11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杨国辉 单位: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
1.关于鉴定车辆损失的问题
本院首次审理该类型案,应如何依照程序对车辆损坏进行鉴定呢?查阅《江西省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公告》无鉴定车辆损坏专业机构。在此种情况下,本院根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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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2003)金民初字第506号。
2.案由: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杭州信义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某,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黄某1,男,汉族,杭运公司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黄继盛江西省金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饶某,男,1972年出生,汉族,个体运输户,住金溪县。
诉讼代理人:周新华江西省三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国辉;审判员:付全球吴成年
6.审结时间:200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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