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抢劫案 二审漏罪的追诉程序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刑终字第1389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8年09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袁冰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诉讼各方对行为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均无争议。而争议的焦点集中在行为人韩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新发现的漏罪是否应当与原判刑罚做数罪并罚处理这一点上。对此,控辩双方存在严重分歧。
原公诉机关及北京市人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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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08)顺刑初字第316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刑终字第1389号裁定书。
2.案由:抢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抗诉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郭富选。
被告人:韩某(曾用名:韩某1),男,1987年7月9日出生,北京市人,汉族,农民,职高文化。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7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13日被逮捕,2008年2月3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8年4月11日刑满。因本案于2008年4月11日被逮捕。
指定辩护人:周兴林北京市顺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建民;人民陪审员:陈汉民;人民陪审员:郑谊群。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方炯;代理审判员:宋环宇;代理审判员:张浩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8年5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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