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等39人诉阳西县织贡镇苏村村委会丹霄村经济合作社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案由: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丹霄村

文书字号: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阳中法民一终字第18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10月23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程美然 单位: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确定原告江某等39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从法律层面分析,外嫁女问题涉及我国的宪政问题,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如何确定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成员的资格问题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出台《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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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2009)西民初字第211号。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阳中法民一终字第183号。
2.案由: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女,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系陈某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1,男,汉族,住址同江某的住址。
法定代理人:江某,系陈某1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1,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2,女,汉族,住址同上。
原告(被上诉人):邓某,男,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2,系邓某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3,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关某,男,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3,系关某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关某1,男,汉族,住址同江某3的住址。
法定代理人:江某3,系关某1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4,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林某,男,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4,系林某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5,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6,女,汉族,住址同上。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7,女,汉族,住址同上。
原告(被上诉人):关某2,男,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7,系关某2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关某3,女,汉族,住址同江某7的住址。
法定代理人:江某7,系关某3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8,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钟某,男,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8,系钟某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钟某1,女,汉族,住址同江某8的住址。
法定代理人:江某8,系钟某1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9,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10,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冯某,男,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10,系冯某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11,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2,男,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11,系陈某2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3,女,汉族,住址同江某11的住址。
法定代理人:江某11,系陈某3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12,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罗某,女,汉族,住址同上。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4,女,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罗某,系陈某4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5,男,汉族,住址同罗某的住址。
法定代理人:罗某,系陈某5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罗某1,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阮某,女,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罗某1,系阮某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13,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6,男,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13,系陈某6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7,女,汉族,住址同江某13的住址。
法定代理人:江某13,系陈某7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14,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黄某,女,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14,系黄某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江某15,女,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原告(被上诉人):唐某,女,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江某15,系唐某的母亲。
原告(被上诉人):唐某1,男,汉族,住址同江某15的住址。
法定代理人:江某15,系唐某1的母亲。
上述当事人的诉讼代表人:江某10、江某、江某13,均是本案原告。
被告(上诉人):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织贡镇苏村村委会丹霄村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江某16,男,丹霄村村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曾纪雄;审判员:孙光南李慧英。
二审法院: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罗志华;审判员:钟艳云黄光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9年6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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