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诉薛某肖像权纠纷案 肖像权
案由:
肖像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锡民终字第016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4月0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薛葳 单位: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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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两级法院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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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2008)澄民一初字第2131号。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锡民终字第0168号。
2.案由:肖像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陆某,男,汉族,住江苏省江阴市。
法定代理人:黄某,女,汉族,住址同上,系陆某之妻。
委托代理人:陆某1,男,汉族,住址同上,系陆某之子。
委托代理人:张勇江苏天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薛某,男,汉族,住江苏省江阴市。
委托代理人:唐某,男,汉族,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金曹鑫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计珉;人民陪审员:范宝清费士川。
二审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薛崴;审判员:陈涛;代理审判员:杜伟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8年11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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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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