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某居间合同案 居间合同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50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9月04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张宁 单位: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现行二手楼市中,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公司进行房地产交易已成为一种普遍方式,卖方找多家中介公司挂牌、买方找多家中介公司看房的情形也相当普遍。中介公司以房屋买受人与出卖人私下达成交易或另行委托他人居间(即所谓的“跳中介”)为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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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09)虹民三(民)初字第912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508号。
2.案由:居间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陆某,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谭某,公司职员。
被告(上诉人):陶某,男,汉族,住上海市。
委托代理人:曹某,女,汉族,住址同上,系被告之妻。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审判员:李梅芳。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汪毅;代理审判员:吴俊张宁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9年6月2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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