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服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案由:
行政处罚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四川希正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大队

文书字号: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自行终字第21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12月0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赵月维 单位: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实行入围制度并约定收取8%的评估收入作为“咨询代理费”的行为,系借规范评估机构评估行为为由,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实行入围制度并从中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该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扰乱了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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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2010)自流行初字14号行政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自行终字第21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工商行政处罚。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自贡市贡井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贡井信用社),住所地:贡井区筱溪街花园路向阳街3组。
法定代表人:谭某,该社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蒋德青四川希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地:自流井区灯杆坝。
法定代表人:陈某,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周某,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徐某,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丹;审判员:陈光惠;人民陪审员:谢茂贵。
二审法院: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月维;审判员:魏政伟;代理审判员:周玉萍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9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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