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不服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强制隔离戒毒案
案由:
公安行政管理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广东金舵律师事务所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里水派出所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法制室

文书字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0)南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08月2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刘晓霞 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本案是自2008年6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关于禁毒的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施行以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宗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诉讼案件。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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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0)南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公安行政强制(强制戒毒)。
3.诉讼双方
原告:周某,男,汉族,1978年出生,住址:佛山市南海区。
委托代理人:杨正辉广东金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该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里水派出所教导员。
委托代理人:李某1,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法制室科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谭龙;审判员:刘晓霞吴晓岚
6.审结时间:201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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