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不服句容市规划局等城建行政命令案
案由:
行政命令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句容市规划局

句容市城市管理局

江苏刘桂生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2010)句行初字第14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11月3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赵海骏 单位: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1.背景情况介绍
(1)限期拆除通知的性质认定。在规划等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发现行政相对人违法建设,通常做法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而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这既是对违法事实作出的一种认定,同时也规定了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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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2010)句行初字第14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城建行政命令。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男,1965年生,汉族,句容市人,住句容。
被告:句容市规划局,住所地:句容市华阳西路。
法定代表人:陈某,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程某,句容市规划局副局长。
被告:句容市城市管理局,住所地:句容市宁杭北路124号。
法定代表人:董某,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徐某,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助理。
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刘桂生江苏刘桂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蔚;审判员:杨颖赵海骏
6.审结时间: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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