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不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答复案
案由:
乡政府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0)黄行初字第31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04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訾莉娜 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本案中,原告申请公开的内容有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过程、评审结果三项,与之相对应,被告的答复内容也有三段,其中法院针对被告第一项答复的审查,即认为公开相关评审委员会名单将影响社会稳定而不予公开是否合法,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0)黄行初字第31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政府信息公开。
3.诉讼双方
原告:周某,女,1954年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罗槐茂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练育强上海运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住所地: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
法定代表人:周某1,该局局长。
委托代表人:徐某,男,市人保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柯某,男,市人保局工作人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艳姮;审判员:蒋伟君訾莉娜
6.审结时间:2010年4月2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