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瑞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计算机软件实质性相似认定
案由: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环亚律师事务所

北京瑞科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民终字第1425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09月2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袁伟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两种类型上:其一为原告指控被告在未获得授权或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超范围使用原告计算机软件;其二为原告指控被告开发或使用的计算机软件系抄袭或复制于原告软件。前一种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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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19303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民终字第1425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北京东方瑞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瑞科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朱某,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马某,该公司职员。
被告(上诉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铁通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8号。
负责人:李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审):吕武茂北京市环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陈某,北京瑞科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委托代理人(二审):孙斌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东涛;人民陪审员:李克英刘民。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饶亚东;代理审判员:袁伟陈勇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3月2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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