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激动网络有限公司诉厦门市海阔天空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案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案由:
所有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厦民终字第2349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12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刘德芬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的争议是:网吧未经著作权权利人许可,将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影作品提供给上网用户观看,网吧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当今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流媒体之一,网吧即是通过为用户提供上网服务来维持自身运营的媒介。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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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0)思民初字第1812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厦民终字第2349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著作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上海激动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
法定代表人:吕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祝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陈某,该公司职员。
被告(上诉人):厦门市海阔天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阔天空公司),住所地:厦门市莲前东路409-411号。
法定代表人:陈某1,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某,该公司职员。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刘德芬。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曾聆;审判员:刘文珍;代理审判员:林永南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6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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