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骗取出境证件案
案由:
骗取出境证件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上海泛太保健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1998)黄刑初字第2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8年02月2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陈平建 单位:
1.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该罪在客观行为上的特征是,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通过使用虚假证明、伪造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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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1998)黄刑初字第29号。
2.案由:潘某骗取出境证件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泽军。
被告人:潘某,女,52岁,汉族,浙江省奉化市人,系上海泛太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年10月10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张震方、王新华,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钱光文;人民陪审员:牛俊卿袁梅芬
6.审结时间:199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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