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联超市公司诉无锡永安超市公司连锁经营合同案 加盟连锁经营
案由:
违反经济合同案例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锡经初字第25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8年07月0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俞宏雷 单位:
1.本案合同性质及效力的认定是定案的的重要前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是联营合同,还是连锁经营合同,合同是否有效。
连锁经营在我国是自20世纪80年代末刚刚起步的。其基本内涵应是指经营同类商品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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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锡经初字第259号。
2.案由:连锁经营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海华联超市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某,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刘建民上海市汇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无锡永安超市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储建荣无锡金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立新;审判员:梁月明;代理审判员:俞宏雷
6.审结时间:199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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