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等诉台湾万人出版社等侵害著作权案
案由:
侵犯著作权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苏知终字第3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04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辉 单位:
1.关于本案涉及的两个合同
教育出版社1993年出版《英语委婉语词典》时与作者没有签订书面合同,1994年10月12日刘某签署了版权委托书,陈某对此没有异议。1994年9月2日,教育出版社与万人出版社在北京签订了一份出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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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宁知初字第78号。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苏知终字第39号。
2.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刘某,男,汉族,1942年12月30日生,南京大学外语部教授。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男,汉族,1953年7月25日生,南京大学外语部副教授。
诉讼代理人:范健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徐棣枫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台湾万人出版社(以下简称万人出版社),住所地:台湾省台北县五股乡五股工业区五权七路68号3楼。
法定代表人:谢某,社长。
诉讼代理人:区某,该社经理。
被告(上诉人):江苏省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教育出版社)。
法定代表人:赵某,社长。
诉讼代理人:郑某,该社编务室主任
诉讼代理人:辛晓斌大陆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辉;审判员:聂培霜;代理审判员:姚兵兵。
二审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红琪;审判员:刘嫒珍张婷婷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8年9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9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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