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等诉胡某分割赔偿金案
案由:
经济补偿金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界首市芦村中心卫生院

界首市医药公司

界首市凯旋律师事务所

界首市新马集镇

界首市陶庙镇

界首市法律服务中心

文书字号: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1999)界民初字第80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12月3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伟 单位:
本案是因分割赔偿金所产生的纠纷,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少,现结合本案谈几个问题。
1.本案的定性为分割赔偿金纠纷,而对本案定性也有不同的看法,如侵权、遗产继承等
本案定性侵权显然范围过大,且属于类案由,不能真正揭示本案的实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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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1999)界民初字第806号。
2.案由:分割赔偿金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王某,男,汉族,界首市芦村中心卫生院退休工人。
原告:段某,女,汉族,界首市医药公司退休干部,系王某之妻。
诉讼代理人:董家才界首市凯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胡某,男,汉族,界首市新马集镇干部。
诉讼代理人:胡某1,男,汉族,中专文化,界首市人,界首市陶庙镇工作人员。
诉讼代理人:曹明,界首市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伟;审判员:韩涛田娟
6.审结时间:1999年12月30日(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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