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王某等案 确认生身父母
案由:
确认票据无效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县人民法院(2000)六民初字第73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09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洒欣燕 单位:
本案值得研究的是侵犯配偶权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配偶的贞操义务,现实生活中婚外性行为对家庭的严重伤害,成为道义谴责的众矢之的,也引起立法界的重视。为了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婚姻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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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县人民法院(2000)六民初字第731号。
2.案由:确认生身父母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周某,男,31岁,汉族,江苏南京人,工人。
被告:王某,男,28岁,汉族,江苏南京人,工人。
诉讼代理人:池坚江苏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封志敏江苏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1,女,26岁,汉族,江苏南京人,工人。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朱家清
6.审结时间:200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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