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等诉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穗中法房终字等172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03月0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黄海珠 单位:
本案中,开发商拟实际交付的铺位不符合其与购房者在房地产预售契约中的约定,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导致购房者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购房者要求解除上述契约。争议焦点在于能否解除上述契约,因此涉及当事人之间的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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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1997)荔法房初字等1672号。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穗中法房终字等1720号。
2.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陈某,男,住香港XXX街XX号XX楼X座。
原告(上诉人):莫某(兼陈某诉讼代理人),男,住香港九XXX街XX号XX楼X座。
诉讼代理人:武岐山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易民胜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南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某,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赵某,该公司职员。
诉讼代理人:申翰彪广东商务金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
法定代表人:劳某,行长。
诉讼代理人:郑某,该行经理。
诉讼代理人:何某,该行主任。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惠卿;代理审判员:王燕芳潘瑞冰。
二审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双源;代理审判员:李晓明陈冬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8年9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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