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诉袁某1案 房屋拆迁安置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宁民终字第46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2月0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胡坤龙 单位:
本案是一起因地方人民政府实施道路拓宽改造工程而引发的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三个问题值得关注。
1.关于案由的确定。
一审依原告之诉单纯地将案由确定为侵犯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忽视了本案中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了道路拓宽拆迁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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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2000)柘双民初字第31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宁民终字第466号。
2.案由:房屋拆迁安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袁某,男,1929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袁某2,职工,系袁某之子。
诉讼代理人(一审):伍孝信宁德市松涛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二审):方向新,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上诉人):袁某1,女,1944年7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袁某3,干部,系袁某1之女婿。
诉讼代理人(一审):杨伟明宁德市国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二审):郑俊佳宁德市宁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坤龙;审判员:张玲阮星。
二审法院: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蔡志强;代理审判员:徐良中毛剑锋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9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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