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启东分公司案 通信、违约
案由:
信托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通中民终字第137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1月1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范旭 单位:
正确处理本案关键有两个问题:
1.被告移动公司关闭原告杨某所使用的模拟B网通信业务是否属单方面违约。
一、二审法院均认定被告并未违约。根据本案的事实,1997年8月23日,原告向被告交纳模拟B网手机入网费及频占费,并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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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00)启民初字第884号。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通中民终字第1374号。
2.案由:通信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杨某,男,1967年10月10日生,汉族,江苏省启东市人,江苏南通东晋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袁海东江苏南通东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启东分公司。
负责人:黄某,经理。
诉讼代理人:徐某,该公司干部。
诉讼代理人:施炳成江苏南通扬子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崔锡涛。
二审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江龙;代理审判员:郭德萍鲁春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8月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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