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诉凯马特远东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赔偿案
案由: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沪二中经终字第111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1月2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卞爱生 单位:
审理本案的关键,在于确认被告是否违背诚实信用,进而负有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要旨在于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谨守诚实信用,对交易对象应尽注意、保护、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因自己过失致契约不成立,或无效,对信其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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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1999)黄经初字第813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沪二中经终字第1115号。
2.案由:缔约过失赔偿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简称科技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张某,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销售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二审):李冰牧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凯马特远东有限公司(KMART FAR EAST LTD.),(简称凯马特公司)。
法定代表人:H,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李平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李潜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周丹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卞爱生;审判员:张惠根;代理审判员:周伟荣。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全耀;代理审判员:朱志红陈士芸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8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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