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卓尚信息有限公司诉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沪二中知初字第3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2月2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陆卫民 单位:
本案是一起网站举办有奖竞猜活动引发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基本无争议,但对法律适用却存在较大争议。本案在两个法律问题上做了突破性尝试,值得加以研究。
1.抄袭他人网页文字构成不正当竞争。一般情况...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沪二中知初字第31号。
2.案由:不正当竞争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海卓尚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寇树才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于某,该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范某,该公司职工。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钧;代理审判员:吴登楼陆卫民
6.审结时间:2000年12月25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