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等故意杀人、抢劫、抢劫枪支弹药、盗窃、私藏弹药案 共同犯罪、自首、立功
文书字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云高刑终字第131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1月16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曹军 单位:
以杨某、肖某为首的7人抢劫、杀人犯罪集团案是建国以来全国罕见的一起恶性刑事案件,其犯罪活动之猖獗,犯罪手段之残忍,社会危害性之严重,引起了全社会极大的震动和关注。本案从一审审理到二审裁判、复核均体现了依法公正、从重从快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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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昆刑初字第515号。
二审裁定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云高刑终字第1315号。
2.案由:杨某等故意杀人、抢劫、抢劫枪支弹药、盗窃、私藏弹药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光辉,代理检察员王海天、张持恒。
被告人:杨某,男,43岁,汉族,云南省禄丰县人,昆明铁路公安局民警。2000年7月21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杨某拒绝法庭为其指定辩护人,自己行使辩护权。
被告人:肖某,男,40岁,汉族,黑龙江省林口县人,无业。2000年7月21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指定辩护人:孟新丽云南法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被告人肖某拒绝法庭为其指定辩护人,自己行使辩护权。
被告人(上诉人):杨某2,男,44岁,汉族,云南省双柏县人,农民。2000年7月21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彭永峰昆明市春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滕某,男,27岁,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人,无业。2000年7月21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王明强王晓雪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王明强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左某,男,32岁,汉族,山东省莱阳市人,无业。2000年7月21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二审指定辩护人:杨清云南华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肖某1,男,28岁,汉族,黑龙江省林口县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化工厂职工。2000年7月21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二审指定辩护人:朱禹昌云南照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柴某,男,26岁,汉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无业。2000年7月21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孙涤生何金容云南云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何金容肖运藻云南云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复核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豫昆;审判员:杨斌刀文兵。
二审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肖苏英;审判员:吕俊;代理审判员:陈爱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10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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