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减刑案
法官解说
1991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委员会第5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第四条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规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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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减刑裁定书字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1995)农二刑执字第893号。
2.原审判决书字号: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1983)法刑字第106号。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顾志超;审判员:余洪伟、刘飒。
6.审结时间:199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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