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假释案
法官解说
1.罪犯李某判决前系正处级干部,又是高级工程师。李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数额巨大,依法给予严惩,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是罪有应得。李在服刑中确有悔改表现,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在一般的情况下,李服刑的刑期应在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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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假释裁定书字号:湖南省郴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4)郴中刑执字第1246号。
4.原审判决书字号:湖南省郴县人民法院(1993)郴刑初字第53号。
3.审结时间:199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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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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