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拐骗儿童案
案由:
拐骗儿童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1995)新刑初字第4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5年03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陈坚 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将拐卖妇女、儿童罪从拐卖人口罪中分离出来,作为一种单独罪名。由于该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的拐骗儿童罪在犯罪手段上都采取欺骗方法,且主体方面又有相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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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1995)新刑初字第46号。
2.案由:朱某拐骗儿童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彭文胜。
被告人:朱某,男,30岁,汉族,四川省巴中市人。1995年1月12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自己行使辩护权。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韩晓波;人民陪审员:邱崇孝陈治平
6.审结时间:199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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