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徇私舞弊案
案由:
商检徇私舞弊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株中刑终字第3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5年03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黄玉炎 单位:
徇私舞弊罪也叫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本罪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讯、检察、审判、监管人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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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1994)醴刑初字第232号。
二审裁定书: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株中刑终字第35号。
2.案由:汤某徇私舞弊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立。
被告人(上诉人):汤某,男,49岁,湖南省醴陵市人,湖南省醴陵市公安局看守所医生。1994年7月28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周耀平湖南省醴陵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丙生,湖南省醴陵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陈迪峰湖南省株洲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道榜;审判员:彭均黄建文。
二审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匡世高;代理审判员:郭建明刘健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5年1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5年3月28日(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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