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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安养部
杨浦区饮食公司法律事务所
上海实验小学
张民杰
朱敏
施泉根
王如龙
1.在本案审理中,再审法院既依据法律的规定,又充分考虑安养部的特殊性,确定安养部具有签订出版《浅释》合同的主体资格,从而确认合同有效,是正确的。 本案原告复旦大学出版社提出安养部不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为由,要求确认双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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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案例要览:1996年经济审判暨行政审判卷
本案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