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县科兴化工厂诉成都市新华东路城市信用社侵权赔偿案
案由:
行政赔偿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德阳市法律服务中心

什邡县司法局

文书字号: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德经终字第7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5年06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许科元 单位:
任何金融机构都有义务协助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有关单位的帐户。成都市新华东路城市信用社在案件当事人的存款帐户被冻结期间与被冻结帐户的当事人欣欣公司串通,非法转走应入被冻结帐户的款项,致使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法执行,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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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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