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子计算机公司破产案
法官解说
1.依法办案、规范破产是本案成功审理的关键。
福建电子计算机公司破产案是福建省最大的破产案件。省高院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从职工安置、破产财产拍卖变现、债权债务清理到财产分配等诸环节都严格按照《破产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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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闽经破字第1-166号。
2.案由:企业破产案。
5.审级:一审。
6.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何鸣;审判员:许先丛、孙亦闽;代理审判员:高子才、刘炳荣。
7.审结时间:199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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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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