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岳池县肉联厂银行承兑汇票被盗申请公示催告案
法官解说
公示催告程序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一种新的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8章专章作了规定。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丧失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丧失后,申请人在法院宣告票据无效,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的一种制度。具体地讲,可以背...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1996)岳民经催字第1号。
2.案由:申请公示催告案。
3.诉讼当事人
申请人:四川省岳池县肉联厂。
法定代表人:廖某,厂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孝成;审判员:谭俊斐、廖蓉。
6.审结时间:1996年3月4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