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诉沈阳华隆国际贸易公司侵占财产案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辽民终字第51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6年10月1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涛 单位:
本案是一起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侵占财产纠纷。此案处理中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
1.原告齐某与被告沈阳华隆国际贸易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是否成立。
从一审法院调查的证据可以看出,1995年4月19日人寿公司与华隆国际贸易公司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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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大民初字第33号。
二审判决书: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辽民终字第515号。
2.案由:侵占财产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齐某,男,1954年10月4日生,汉族,无职业,住沈阳市沈河区。
诉讼代理人:卞秀珍大连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沈阳华隆国际贸易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山东庙7号。
法定代表人:丁某,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王某,男,该公司大连期货部负责人。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葛延珉;审判员:李青;代理审判员:孙文秀。
二审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德生;审判员:吴学农;代理审判员:张秀军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6年6月25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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