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诉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案 消费者知情权
案由: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2)静民一(民)初字第79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11月2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君默 单位:
本案是一例涉及违法试验用药,侵害患者知情权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医疗纠纷中知情权问题大量存在,而法律规定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如何依据证据规则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不力的不利后果及医疗行为中未尽“充分说明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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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2)静民一(民)初字第791号。
2.案由: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何某,女,1979年11月14日生,汉族,住上海。
诉讼代理人:何某1(系原告父亲),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工作。
被告: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住所地:上海市华山路430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院长。
诉讼代理人:史五大施雨上海市达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朱睢洁;审判员:张君默;代理审判员:肖煜影
6.审结时间:200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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