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蒋某追索财物案 亲子关系的认定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泸民终字第46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11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白联洲 单位:
本案系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法律界争论不休的违反公序良俗的遗产赠“二奶”纠纷案的衍生案。本案因涉及亲子关系推定的法律问题,再次引发争论。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关于亲子关系推定的规定。司法实务中,需要法官对亲子关系推定作出裁判。裁判...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2002)纳溪民初字第594号。
二审判决书: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泸民终字第461号。
2.案由:追索财物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黄某,女,生于1997年2月28日,汉族,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法定代理人:张某,系黄某之母,生于1963年11月3日,汉族,农民,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方某,男,生于1950年7月18日,汉族,住上海市。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庄某,女,生于1977年7月11日,汉族,住广州市。
被告(被上诉人):蒋某,女,生于1941年12月11日,汉族,退休工人,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黄萍孙林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左杰鸿;审判员:周世仲刘小波。
二审法院: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杜磊;审判员:代秀月薛英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2年7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11月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