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诉中国辽宁国际合作大连开发总公司出国劳务案
案由:
出版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辽宁省机械进出口公司

公司国际劳务处

文书字号:
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1997)开民初字第4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07月14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王祖财 单位:
这是一起新类型案件:国际劳务输出纠纷。劳务输出在国门大开的这几年已不算什么稀罕事,而经营出国劳务的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但由于目前经营这方面业务的公司业务水准良莠不齐,不少公司还存在经验不足、管理疏漏等问题,加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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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1997)开民初字第47号。
2.案由:出国劳务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侯某,男,1973年1月16日生,汉族,无职业,住大连市。
诉讼代理人:洪某,辽宁省机械进出口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中国辽宁国际合作大连开发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某,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李某,该公司国际劳务处处长。
诉讼代理人:于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耀明;审判员:李树娥;代理审判员:孙思敏
6.审结时间:199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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