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诉上海远东出版社征名案
案由:
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上海机电党校

社总编室

文书字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1997)徐经初字第83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12月3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单南琴 单位:
本案是一起要求变更奖项的征名纠纷。对本案处理意见,一致认为应驳回原告请求。但适用裁定驳回还是判决驳回出现了分歧。
同意裁定驳回观点的认为:本案不属法院调整范围,奖项的评选标准由被告订立,在评选中亦有评选人的主观意愿,法院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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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1997)徐经初字第830号。
2.案由:征名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姜某,男,1947年12月生,汉族,上海机电党校教师,住上海市。
被告:上海远东出版社。
法定代表人:杨某,社长。
诉讼代理人:戴某,该社总编室主任。
诉讼代理人:唐某,该社法律顾问。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常申庆;代理审判员:单南琴李晓平
6.审结时间:199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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