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一企业有限公司诉番禺市财政局企业资产转让合同案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番禺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穗中法经初字第29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02月1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跃国 单位:
此案是国内首宗涉外产权转让纠纷案件,曾经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目前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日趋活跃,吸引外商购买部分国有小企业,对搞活国有经济,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产权交易是新生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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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穗中法经初字第291号。
2.案由:企业资产转让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香港大一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C,董事。
委托代理人:姚政国,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律师。
被告:广东省番禺市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彭某,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崔建川番禺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汉萍;审判员:吴振文超英
6.审结时间:1997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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