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桃园酒店申请撤销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案
法官解说
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这类案件的具体操作方式、审理范围、文书格式等尚未作出比较系统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章“申请撤销裁决”的规定,我们认为,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明确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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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海中法仲字第3号。
2.案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3.诉讼当事人
申请人:海南桃园酒店。
法定代表人:何某,总经理。
被申请人:海南龙冠旅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董事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海霞;审判员:李红伟;代理审判员:何苏芹。
6.审结时间:199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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