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世海食品厂不服上海市技术监督局撤销准产证案
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7)沪一中行终字第7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09月2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赵来英 单位:
本案是一起行政管理相对方不服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撤销月饼准产证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该案涉及到行政管理相对方生产质量保证体系不合格,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根据《上海市工业产品准产证试行办法》,产品合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产品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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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1996)徐行初字第62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7)沪一中行终字第72号。
2.案由:不服撤销准产证行政决定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上海市杨浦区世海食品厂。
法定代表人:薛某,厂长。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杨某,该厂职员。
一审委托代理人:龚振伟上海市沪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何振芳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市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俞某,局长。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王某、潘某,该局干部。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来英;代理审判员:许闻安陈芝萍。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宇晓华;审判员:陈亚娟;代理审判员:丁正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7年6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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