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私立光明学校不服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停止招生处理决定案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1997)龙新行初字第1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07月14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张伟健 单位:
龙岩市私立光明学校是一所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从设立之日即取得法人资格。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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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1997)龙新行初字第10号。
2.案由:不服停止招生处理决定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龙岩市私立光明学校。
法定代表人:杜某,校长。
被告: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陈某,局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邓天奎;审判员:王碧华王晓明
6.审结时间:199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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